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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四 10/7 聽了一場關於醫療糾紛的案例分享,覺得應該和大家分享...

請各位同行小心使用 R/O=rule out 的字眼!

 

摘錄自 林口長庚紀念醫院 病歷寫作教學法


R/O (rule out)的誤用
n R/O(或rule out)的意思是“排除”。因此前提必須是有一
個相對的診斷,然後再列出其他須“排除”之可能性疾病或
診斷。
常見以下誤用的寫法:
Fever, R/O pneumonia。這麼寫的真正意思是,病人發燒,結
果認為肺炎是最有可能的診斷。但是讀起來卻是排除肺炎。
n 應該寫法為:
1. Fever, suspect pneumonia, R/O URI
2. RLQ pain, favor PID, R/O UTI
3. Dyspnea, probable pulmonary embolism, R/O Asthma
4. Severe sepsis

不知道為什麼,以前常有人說 R/O其實是 rule in, 或者是 suspect, impression 的意思

因此 才會有很多人在病歷上簡單留下 「R/O xxx」 的字眼

 

殊不知,這種誤用會陷自己於醫療糾紛之中~

怎麼說?

有個真實案例,某個病人到A醫院主訴全身不舒服,多處按壓疼痛,臨床PE卻找不出明確診斷,因此

病歷記載為 「R/O fibromyalgia」醫師也根據 fibromyalgia予以治療

爾後病人到B醫院診察,診斷書為「纖維肌痛症、肌筋膜症候群...」,卻據此告A醫院延誤診斷,有侵權之責!

 

這在一般醫界人是來看會覺得荒謬,兩家醫院明明診斷相同,病人卻拿來告A醫院延誤診斷!

但仔細想想,A醫院的最大錯誤在於「誤用R/O」

 

雖說把病歷寫好就不用擔心醫療糾紛,但是這種英文病歷的錯誤卻會陷自己於醫療糾紛之中,不可不慎啊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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